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一是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大项目承接力度。围绕京津同城化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协调服务央企二三级总部向天津疏解,加大对接在京非公有制目标企业力度,持续对接更多北京资源和项目落地我市;深入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实施,积极引入船运、船代、货代、船级社等服务机构,以引育航运总部经济为重点不断拓展合作形式;服务天津港支持雄安新区建设。
二是聚焦“双中心”建设,开展城市更新招商。聚焦城市资源推动空间增量,支持中央商务区、同城商务区、金融街建设,有效盘活现有载体资源,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增强中心城区服务辐射功能。加强与金融、会展、产研机构的协调配合,重点引进500强企业、大宗贸易、商贸文旅等行业领军企业项目,聚焦平台经济、大消费、数字等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
三是落实制造业立市,助力滨城高质量发展。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着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产业布局为依托,按照招商图谱精准招商,锚定链主企业招引,与市级部门、相关区域、各类平台和业内专家加强沟通对接,积极组织赴外省市开展产业链招商推介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加大赴外省市走访力度,邀请重点企业来津考察,开展招商项目谋划储备,推动重点项目落地。
四是依托重点平台资源,拓展招商合作机会。充分借重世界智能大会、达沃斯论坛等主场优势,精心谋划组织开展招商活动;保持同亚布力论坛、中青企协的紧密联系,借助其平台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积极组团参加丝博会、东博会、进博会等外埠展会,加强区域经贸合作。依托联合会、商协会、校友会力量,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组织各区各部门与会员企业精准对接。
五是加强为企服务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加强市、区、载体、服务机构多级多层联动,在项目选址、人才引进、降低要素成本、对接应用场景等方面切实做好投资项目服务,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聚焦现有企业推动存量转型,以“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为抓手,积极服务存量企业解决发展问题,鼓励企业盘活存量,技改转型,增资扩产,实现以商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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