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一、制定《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在蓟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为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6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政策措施》。
二、制定《政策措施》的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活力,努力打造区域性金融机构聚集地,不断强化“精准化服务意识”,强化服务保障,努力营造公平、守信、重诺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来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壮大我区金融业实力,优化金融环境。
三、《政策措施》中明确的重要举措有哪些?
(一)明确在本区新设立或者迁入本区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及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和法人金融机构等作为发起人在本区新设立并按照规定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支持政策。
(二)明确区人民政府重点引进的或者区政府重点扶持的金融项目和机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的政策。
四、《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政策措施》从金融机构落户发展、金融人才引进集聚、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平台载体环境建设几方面对金融机构在蓟发展明确了支持政策。其中,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对“区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或者重点扶持的金融项目和机构”方面相关政策措施及细则进行了规定。
五、为保障《政策措施》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教育等区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设立或迁入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积极提供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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