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4号)要求,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7家,推荐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33家。
公示期自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023年5月6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电话:83602788;传真:83602793)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推荐名单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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