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规范制度流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体系。制定《和平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确保依申请答复工作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截至目前今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0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疫情防控、卫生医疗等方面,办结28件,正在处理中2件;制定区政务网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扩大主动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制定《和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发挥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相关单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优化营商环境、就业创业、民生保障等领域专项专题信息公开。
着力载体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区政务网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在区政务网开设专题配合做好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公开专栏,助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常态化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一步摸排登记,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将全区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纳入日常技术监测范围,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公开落到实处。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细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考核促长效、促规范、促精细;在全区范围开展政务公开整改回头看工作,组织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结合《和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部分领域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时限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督导效果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着力做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财政预决算、行政复议书决定公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快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督促各单位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稳经济政策措施,扎实做好涉企政策、扩大投资、稳岗就业等信息公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实行人工监测和技术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核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督促各单位查缺补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中“其他”1件,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正,经审核后对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已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建议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中,“其他”结果均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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