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2022年度(2023年立项)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创新项目32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7月31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市科技局举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如下:
附件:
2022年度(2023年立项)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创新项目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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