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文字解读
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北辰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制定了《北辰区关于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现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