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认定2021年度天津市重点联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1〕1号)有关要求,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重点联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津商贸发〔2021〕9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多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公示,认定天津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2021年度“天津市重点联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