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通知公告

03

2022.03

市外贸办关于建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对外贸易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实践,是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现就建立我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2022.03

市商务局  农行天津分行关于为中小微企业 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的通知

市商务局  农行天津分行关于为中小微企业 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的通知

26

2022.02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口岸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海关总署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安排,天津口岸开展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市商务局会同天津海关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天津口岸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5

2022.02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口岸2022年促进跨境 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口岸2022年促进跨境 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3

2022.02

公示2021年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予以激励支持的拟推荐名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相关要求,根据《商务部关于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现对2021年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予以激励支持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反映。

22

2022.02

八部门公告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2021年11月4日,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宣布,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18

2022.02

商务部关于印发《展览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为做好新形势下展览业统计工作,加快形成推动展览业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我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2018年印发的《展览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6

2022.02

市商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市商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21年12月31日)

11

2022.02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借助购天津平台加大对商业流通领域信息宣传的公告

为助力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扩大商业流通工作的宣传影响力,积极营造浓厚的促消费氛围,市商务局统筹利用购天津平台,免费帮助商贸流通企业宣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7

2022.0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加强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推动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务部决定建立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并在地方推荐、专家审核、社会公示基础上,确定了2022年首批287家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联系人:高杨
手机:+86-131-1480-9286
邮箱:gloria.gao@devott.com
微信:13114809286
联系人:张金铭
手机:+86-152-2270-5844
邮箱:angel.zhang@devott.com
微信:15222705844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版权所有: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备案号:津B2-20080229-9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