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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通知公告

26

2022.10

市商务局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联合印发《2022年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金融支持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4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对外贸的跨周期调节作用,加强政银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投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市商务局支持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出台《2022年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金融支持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与辖内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之间加强合作,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24

2022.10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我市开发区创新提升,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103号),参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商资发〔2021〕188号),市商务局制定了《天津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1

2022.10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以《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号)为依据,围绕《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8号)和《市商务局等10部门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津商服贸〔2020〕8号)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现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服务贸易)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

2022.10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19

2022.10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18

2022.10

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联合印发《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推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2号)、《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通知》(商财函〔2022〕1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市商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共同出台《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推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引导所辖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各相关单位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共同推进外贸保稳提质。

17

2022.10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精神,进一步挖掘老字号潜力,促进老字号焕发活力,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意见。该意见已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14

2022.10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市商务局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津商市场〔2021〕19号)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实际,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区镇村三级商业网络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了《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快推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12

2022.10

天津市财政局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91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6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1

2022.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稳妥有序推进本市碳达峰行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联系人: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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