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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通知公告

01

2023.08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津工信中小创〔2023〕2号)有关规定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评审认定工作。经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局党组会审定,确定了11家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集群”),现予以公布,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31

2023.0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恢复和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措施。

29

2023.07

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信息技术产业自主创新活力,深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高效促进供需协同发展,遴选推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解决方案和应用示范案例,加强区域联动和资源整合,助力我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建设,现启动2023年天津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8

2023.07

天津市2023年第六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各区评价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市2023年第六批731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7月27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8

2023.07

2023年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拟立项公示

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2023年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拟立项项目85项,现予以公示。

28

2023.07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第一批补增项目申报情况公示

按照《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流通〔2023〕5号)、《天津市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细则》经企业申报,西青区初审,补增2个申报项目。现将天津市开展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第一批补增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自2023年7月27日至8月2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局反映。

28

202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5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初审推荐和第三方机构评审,认定北塘湾(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为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通过复评。

27

2023.07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调整)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和《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实际,经前期公示、征求市财政局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形成了《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3年调整)》(附件1)、《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调整)》(附件2),现予以发布。

27

202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客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7

2023.0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联系人:高杨
手机:+86-131-1480-9286
邮箱:gloria.gao@devott.com
微信:13114809286
联系人:张金铭
手机:+86-152-2270-5844
邮箱:angel.zhang@devott.com
微信:152227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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