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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通知公告

28

202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5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初审推荐和第三方机构评审,认定北塘湾(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为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通过复评。

27

2023.07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调整)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和《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实际,经前期公示、征求市财政局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形成了《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3年调整)》(附件1)、《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调整)》(附件2),现予以发布。

27

202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客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7

2023.0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7

2023.07

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和新需求,加快构建新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形成《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工信部联科〔2020〕61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工信部联科〔2021〕23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26

2023.07

关于天津恒信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公示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商市场﹝2020﹞14号)要求,针对天津恒信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我局委托天津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为“项目通过”,据此,天津市商务局拟通天津恒信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

25

2023.07

关于向国家会展中心(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拨付2021-2022年度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公示

依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国家会展中心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国家会展中心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考核周期的通知》,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市商务局复核,拟拨付国家会展中心(天津)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194.9万元。特此公示。

25

2023.07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天津市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建设,完善我市多主体协同应对贸易摩擦工作机制,市商务局制定了《天津市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22

2023.07

天津市2023年第五批拟入库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等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市级审核、现场调查(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等程序,现将我市2023年第五批777家雏鹰企业、67家瞪羚企业、25家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7月21日至7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2

2023.0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及工信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名单的公示

按照《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评审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拟认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外包服务(CXO)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11个集群为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44号)明确的申报要求,从11个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择优选取了前6名拟推荐参加工信部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拟认定和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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