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天津市财政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财教〔2022〕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津财教〔2022〕57号)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参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业务规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审计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