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通知公告

27

2023.12

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天津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2021至2022年度,全市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稳中求进、攻坚克难,直接使用外资、国内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14

2023.11

关于申报“鼓励天津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成交规模项目”的通知

为鼓励我市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扩大进博会展会成交规模,促进我市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双中心”城市建设,根据《鼓励天津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成交规模项目申报指南》,现就申报要求如下:

09

2023.11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03

2023.11

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的重要部署。2020年以来,在各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各试点地区深入探索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围绕试点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在前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基础上形成新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具备借鉴推广价值的案例做法。

31

2023.10

关于支持企业参加2023年境内国际性展会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支持企业参加2023年境内国际性展会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30日,请各有关企业按期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需同时报送1张本企业2022年海关报关单(一式两份),无报关单企业属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

07

2023.10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发挥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商务部重点工作通知有关要求,助力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7

2023.09

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落实《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完善我市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力度和服务供给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6

2023.09

天津市2023年第八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各区评价机构审核、市科技局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市2023年第8批772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3

2023.09

市科技局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机器人产业专业赛的通知》的通知

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及《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业赛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将主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机器人产业专业赛,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唐山市科学技术局共同承办。现转发赛事有关通知及要求,有意愿并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可自愿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报名参赛。

23

2023.09

天津市2023年第七批拟入库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及其政策解读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等程序,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委托组织开展市级审核。现将我市2023年第七批拟入库880家雏鹰企业、50家瞪羚企业、12家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9月22日至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均需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杨
手机:+86-131-1480-9286
邮箱:gloria.gao@devott.com
微信:13114809286
联系人:张金铭
手机:+86-152-2270-5844
邮箱:angel.zhang@devott.com
微信:15222705844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微信二维码

扫描上方二维码添加联系人咨询

版权所有:天津市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备案号:津B2-20080229-9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