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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 cooperation| 发包方名称 |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包方国别(国家/地区) | 中国 |
| 发包方座机 | |
| 发包方传真 | |
| 发包方邮箱 | |
| 发包方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
| 发包方网址 | |
| 发包方联系人姓名 | 朱华丹、隗瑶 |
| 发包方联系人座机 | 010-82575131/5731转297/277 |
| 发包方联系人手机 | |
| 发包方联系人邮箱 | |
| 项目名称 | 雄安新区住房发展(建设)专项规划、雄安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及技术导则等政策和标准的编制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其他 |
| 项目预算¥ | 4300000 |
|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5-13 |
| 项目开始时间 | |
| 项目结束时间 | |
| 服务商资质要求 | |
| 要求高匹配度成功案例个数 | |
| 项目交付地点 | |
| 是否准许转包或分包 | |
| 项目信息详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1-21-004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住房发展(建设)专项规划、雄安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及技术导则等政策和标准的编制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雄安新区住房发展(建设)专项规划: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要求,按照国家、河北省和新区住房发展的有关政策,遵循“世界眼光、国家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发展理念,在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新区住房现状,对住房发展形势、需求进行分析调研,明确新区住房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提出住房发展(建设)的年度计划,建立完善的住房发展(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
雄安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及技术导则等政策和标准的编制:按照新区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实际需要,需研究制定《雄安新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雄安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雄安新区政策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雄安新区商业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雄安新区人才安居管理办法》《雄安新区共有产权住房规划建设导则》《雄安新区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导则》等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出具符合要求的阶段性成果,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通过验收评审会及规划建设部门审核的最终成果。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
(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8)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①住房领域相关政策研究或编制、管理制度或标准研究的能力,提供能证明其具有承担住房领域相关政策研究或编制、管理制度或标准研究能力的材料、证书或承诺;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自然资函〔2019〕341号),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为参考”。由于新规定尚未出台,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或2019年12月30日或住建部网站续期截图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0日的视为有效证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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