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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韬观点 | 中国TDS产业突围路径:制度创新与国际规则接轨——破解跨境数据流动、国际工具断供与标准互认难题(下)
来源 : 鼎韬洞察、鼎韬产业研究院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5.05.23

作为全球服务业开放的三大核心评估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以及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ECIPE)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DTRI),为我国服务业开放提供了科学量化的路径指引。


在上篇鼎韬观点中,我们全面盘点和分析了我国在STRI、DSTRI、DTRI三大指数中的表现,以及当前企业发展和出口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在本篇观点中,我们进一步提出破解跨境数据流动困局、国际工具断供以及标准互认缺失等三大核心难题,推动我国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与服务外包(Trade of Services, Digital Services, Service Outsourcing, TDS)产业开放的举措建议,为我国TDS产业从 “规则接受者” 向 “规则共建者” 跃迁,最终在逆全球化与数字化转型的双重变局中实现开放能级跃升与产业竞争力突围提供借鉴和参考。


总体目标:全面降低三大限制指数


针对中国在OECD的STRI、DSTRI及ECIPE的DTRI指数中反映出的开放度短板,结合TDS企业核心诉求,鼎韬提出“降低STRI/DSTRI至OECD国家中游水平(STRI≤0.17,DSTRI≤0.1)”的开放目标,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将中国STRI指数从0.23降至0.17(接近美国水平)、DSTRI从0.35降至0.1(接近瑞典水平)、DTRI排名提升至全球前30%,推动我国TDS产业成为全球数字服务供应链核心节点。


01 解决STRI(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核心问题 提升外资准入、自然人流动与监管透明度


1、对标国际规则的市场准入改革


动态调整负面清单:将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取消外资股比限制的行业扩展至数字内容服务(如云平台)、数据挖掘与分析服务,允许外商独资形式进入。试点放宽医疗、教育、金融等敏感服务领域的外资准入(如外资持股上限提升至51%),云服务允许外资持股比例提升至74%(对标印度),取消“仅限合资”条款。数字内容试点允许港澳独资企业参与网络游戏审批与运营。


建立“例外清单”:针对网络安全、测绘等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明确准入禁区及技术限制标准(如数据不可出境),其余领域默认开放。


2、优化自然人流动制度


签发“数字技术人才签证”(Digital Talent Visa):面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紧缺领域外籍专家,配套最长10年居留期及免税待遇。

“国际技术服务人才执业资质”:对TDS领域高端人才(如AI算法工程师、区块链架构师)推行“跨境职业资质互认”,打通职业资格认证通道(如与美国IEEE互认技术资格)。在自贸港(区)探索设立境外工程师执业试点,认可欧盟、北美工程师资质直接执业,豁免数字服务企业雇佣外籍工程师的配额限制。


3、提升监管透明度与公平性


强化“竞争中性”规则:制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服务采购的标准化招投标模板,强制公开中标企业技术方案与报价逻辑。


发布《数字服务监管白皮书》:定期披露法律解释与执法案例,设立外资企业政策咨询“首席合规官”制度。


02 降低DSTRI(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破解数据流动与本地化桎梏


从企业运营角度,当前我国TDS企业在日常项目管理和企业运营过程中也面临跨境数据流动、国际互联网访问等多方面的问题,亟需制度创新。


1、持续推动安全有序便捷的数据跨境流动


建立“白名单+负面清单”双轨机制:白名单,即将低风险数据类型(如B2B合同履约数据、工业设备远程维护数据)以及非敏感数据(个人征信、医疗影像等)纳入“自由流动目录”,通过“认证企业”直接出境(参考GDPR SCCs),豁免安全评估,采取定期备案而非逐项审查的制度。负面清单,即国防、人口地理等核心数据严禁跨境,其他敏感数据采用“一事一议+预审备案制”。


试点“离岸数据沙盒”:推动设立“国际数据合作试验区”和“数据保税区”,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加密通道直接调用境外数据资源。与欧盟(GDPR)及东盟(东盟数字治理框架)互认企业数据合规认证,试点双边数据互信流动协议。


试行“可信数据管道”计划:在自贸试验区建设“数据通关特区”,允许区内企业与境外合作伙伴通过区块链验证的数据专用通道传输数据(类似新加坡TrustSG)。


2、推动国际规则互认


互认欧盟GDPR等标准:制定“中国版GDPR”,发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2.0版,明确公共机构调取企业数据的前置司法审查程序(类似欧盟法院裁决机制)。对通过ISO 27701隐私认证的企业,豁免重复安全评估,缩短审批周期至30日。


主导“亚洲数字信任框架”:联合东盟国家制定跨境数据流动互认标准,覆盖数据存储、加密、审计全流程。主导制定ISO/IEC人工智能伦理标准、区块链跨境支付协议(如央行数字货币互操作性)。


建立“一带一路数字走廊”:与东盟国家共建区域性数据枢纽(如马来西亚数字自由贸易区),推动亚洲版《跨境隐私规则》(APEC CBPR)升级。


推动电子签名国际互认:修订《电子签名法》,允许境外认证机构(如Docusign、Adobe Sign)经中国监管部门认证后开展业务。加入《联合国电子通信公约》(UNCITRAL Model Law),推动CA证书跨境互认。


3、优化数字基础设施互联


升级国际互联网通道:在上海、深圳试点国际互联网“可信访问专线”,支持企业通过VPN(需备案)定向访问GitHub、Google Workspace等境外工具。


“沙盒型”开放特区:在有条件的自贸港(区)试点“数字离岸服务区”——允许外资企业无差别访问国际互联网工具(如Slack、Zoom),部署离岸数据中心免于国内内容审查。


建设“离岸算力枢纽”:在全球航运节点(如新加坡、鹿特丹)部署边缘计算中心,降低跨境服务时延至50ms以内。


03 突破DTRI(数字贸易限制指数)瓶颈 消除隐性壁垒与歧视性政策


1、重构数字贸易标准体系


制定《数字服务合规指南》:明确“数据主权”与“数据流动”边界,引入国际通行的TISAX(汽车行业)、SPICE(软件工程)等垂直领域标准。


建立“数字原产地认证”:对跨境电商、数字内容等服务,采用区块链溯源技术标识服务来源,减少海外市场歧视。


2、化解国际合规风险


推动信保将海外合规纳入信用保险范畴;为企业应对美国CLOUD法案、欧盟《数字市场法》等提供跨境法律咨询、应诉费用补贴。


推广“数字自贸协定”模板:在RCE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中嵌入云计算、智能驾驶等新兴领域互免关税条款。


3、本土化替代与国际兼容并进


发展“开源替代生态”:对国际主流开源软件(如Kubernetes)构建国产化分支版本,支持企业以“双轨模式”平滑切换。


启动“数字工具包援外计划”:向“一带一路”国家输出跨境电商SaaS、智慧城市系统,降低其对中国技术的政治顾虑。



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变局中,中国TDS产业的突围之路,需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在安全与效率的动态平衡中重塑国际竞争力。通过分级数据流动机制、国际标准互认和自贸试验区“政策沙盒”的先行先试,中国可逐步破解跨境数据困局,化解规则脱钩风险,同时以“中国版GDPR”“亚洲数字信任框架”等自主规则创新抢占话语权高地。技术路径上,开源替代与数字援外的双轨兼容策略,既筑牢关键领域自主根基,又以技术输出深化“一带一路”合作粘性。唯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规则引领力,才能在逆全球化浪潮中推动中国从全球数字供应链的“参与者”迈向“核心节点”,为新一轮国际秩序重构注入中国智慧。


鼎韬产业研究院


鼎韬产业研究院成立于2006年,深耕TDS(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与服务外包) 行业二十年,秉承“思想整合产业,平台聚集资源”的发展理念,坚持“知行合一,精勤实践”的价值主张,聚焦数字技术加速融合下的产业新发展,将全球视野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致力于共建产业发展新生态,持续为产业及客户提供卓越的研究咨询服务,已经成为中国TDS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创新发展的领航者及行业资源集成平台。


鼎韬总部设在天津,全球总部在美国纽约,在澳大利亚、印度、欧洲、拉美、墨西哥等地建立了5个地区代表处和35家代理合作伙伴,业务及影响力遍及全球40多个国家、国内60多个城市,100多家国家级园区,100位意见领袖及10000家头部企业,被全球科技与服务协会授予“最受全球客户信赖的中国咨询机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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