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究
Industry research贸易开放度是推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与服务外包(Trade of Services, Digital Services, Service Outsourcing, TDS)产业发展的基础保障。没有良好的市场开放,就无法吸引服务业外商投资和开展离岸服务业务。面对数字技术革命和逆全球化双重浪潮叠加的复杂市场环境,“3D”趋势——碎片化(Deglobalization)、绿色化(Decarbonization)与数字化(Digitalization)——相互交织,叠加技术革命引发的服务范式变革、安全合规要求升级及人才竞争加剧,为中国TDS产业的国际化与开放进程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01 服务业开放度的三大评估指标
当前,在服务业领域,衡量一个国家开放程度的指标主要有三个,分别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以及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ECIPE)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DTRI)。这三项指数从不同维度量化了各国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的政策限制,为分析我国TDS产业的开放现状提供了重要参考。
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自2014年起每年发布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ervices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STRI)。该指数依据各国服务贸易法规政策库,进行细分行业差异化分析,对38个OECD成员国和中国、巴西等10个非成员国开展量化评价。旨在通过“具体行业—政策领域—制度条款—具体措施”四级评价框架,分析各国在“外资准入”、“自然人流动”、“竞争障碍”、“监管透明度”和“其它歧视措施”五大政策领域的限制措施。
该指数采用二进制方法,即没有限制措施则评分为0,有限制措施则评分为1。五大类政策的权重分配由专家组根据政策对相关行业的重要性来决定,每一类政策下的各类措施赋予相同的权重。STRI指数介于0到1之间,0表示完全开放,1表示完全封闭。分值越高,表示服务贸易限制越多,开放度越低。当分值超过0.1时,表明对该部门的服务贸易有重大限制;当分值在0.2~0.3之间时,意味着对服务贸易有非常严重的限制。
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
聚焦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了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框架,作为量化数字贸易壁垒的工具。
主要评估领域包括:
基础设施连通性:评估各国在网络基础设施、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的限制。
电子交易便利性:考察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等交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支付系统效率:评估支付系统的效率和跨境支付的便利性。
知识产权保护:分析各国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其他相关障碍:包括数据本地化要求、数据隐私保护等其他影响数字服务贸易的因素。
DSTRI的得分范围在0到1之间,得分越高,表示数字服务贸易限制越多,开放度越低。
数字贸易限制指数(DTRI)
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ECIPE)提出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Digital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DTRI),评估了全球64个国家在数字贸易领域所实施的政策限制情况。
DTRI共分四级,一级指标有4项,二级指标有13项,三级指标有45项,四级指标有100项。二级指标主要包括财政限制和市场准入(关税和贸易保护、税收和补贴、公共采购),机构成立限制(境外投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商业流动性),数据限制(数据政策、中介责任、内容访问),贸易限制(量化贸易限制、标准、在线销售与交易)等。
指数以0表示完全开放,1表示完全限制。
02 中国在TDS领域开放的国际评价
STRI:表现优秀
根据OECD最新发布的2024年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显示,我国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平均水平为0.23,远高于日本、英国、德国、美国等。
DSTRI:限制较多
根据OECD 2024年数据显示,中国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得分为0.35,处于较高水平,表明中国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的限制相对较多,尤其在数据流动、基础设施连通性等方面面临挑战。
DTRI:全球最严格的国家
DTRI评估认为中国是数字贸易限制最严格的国家,其次为俄罗斯、印度、印尼和越南;新西兰最开放。在欧洲,德国和法国对数字贸易的限制最严格。
在DTRI 2023年评估结果中,中国以0.70的高分位列64 国之首,被ECIPE称为“异类”(Outlier),指中国不但贸易开放度最低,且贸易限制度得分为0.7分(0分为完全开放,1分为完全限制),远远超过第2名俄罗斯的0.46分,这一评价将中国推向了“风口浪尖”。报告认为,中国在数字贸易的所有领域均实施了“彻底、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数字产品和服务、信息和通信技术(ICT)投资、数据流动、ICT专业人员等。
03 TDS企业进出口面临多重限制
从企业运营角度,当前我国TDS企业在日常项目管理和企业运营过程中也面临跨境数据流动、国际互联网访问等多方面的问题,亟需制度创新。
1、跨境数据流动困境
对于云服务、互联网服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服务外包企业,数据的跨境流动是强需求。当前,海外客户对安全性的重视程度已提升至全新高度,在数据流动限制相关议题上,由于国内现行规则尚缺乏具体细化指引,企业普遍面临执行层面的困惑:既难以清晰判断合规操作路径,也无法准确把握必要应对措施的边界。当客户就此提出具体要求时,企业往往陷入“不知如何作答”的被动局面,这种合规认知的模糊性直接导致客户在投标环节丧失专业说服力,在市场竞争中错失战略主动权,最终制约了国内企业的全球化拓展进程。
2、国际互联网访问障碍
TDS企业在海外互联网营销中,需要使用海外主流的互联网社区平台,如Google、Twitter、Facebook等,受限于目前国内互联网的管理,国内企业无法使用,甚至Linkedin也已经退出中国市场。同时在数字化的管理和沟通工具,如视频会议软件、项目管理软件、协同开发软件等方面,海外客户往往会指定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商务软件或者APP作为办公、联络、项目管理等的工具,如office365、workday、Zoom等在国内也无法使用。同时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也会需要使用一些海外开源工具网站、开发插件、技术社区等,由于网络监管等原因在访问和使用方面存在着速度慢、经常无法访问等情况,都极大地影响了企业效率,并提高了企业成本。
3、电子签名国际互认难题
电子签名已经成为TDS行业签署离岸外包合同、服务水平协议等的重要手段。但中国和海外对电子签名的认定方法和标准不同,导致存在法律风险。企业与各国签署电子合同时涉及到的电子签名认定标准各国之间存在互认问题,国际客户指定的电子签章认证机构并未被纳入我国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名单内。
无论是三大指标中的表现还是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其本质上都反映了国内监管框架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兼容性不足。在逆全球化浪潮下,过度保守的政策可能进一步压缩中国TDS产业的国际空间,而完全放开则可能引发安全风险。如何通过制度创新破解这一“两难困局”,成为破题关键。中国TDS产业的全球化突围,既需正视国际评估的警示,更需将挑战转化为制度创新的动力。在数字主权与开放合作的博弈中,探索一条兼顾安全与竞争力的开放路径。
鼎韬产业研究院
鼎韬产业研究院成立于2006年,深耕TDS(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与服务外包) 行业二十年,秉承“思想整合产业,平台聚集资源”的发展理念,坚持“知行合一,精勤实践”的价值主张,聚焦数字技术加速融合下的产业新发展,将全球视野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致力于共建产业发展新生态,持续为产业及客户提供卓越的研究咨询服务,已经成为中国TDS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创新发展的领航者及行业资源集成平台。
鼎韬总部设在天津,全球总部在美国纽约,在澳大利亚、印度、欧洲、拉美、墨西哥等地建立了5个地区代表处和35家代理合作伙伴,业务及影响力遍及全球40多个国家、国内60多个城市,100多家国家级园区,100位意见领袖及10000家头部企业,被全球科技与服务协会授予“最受全球客户信赖的中国咨询机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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